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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决策出台 法治调研先行
中国法治2014-07-01 06:5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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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决策出台 法治调研先行
 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,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,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也强调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。近年来,无论是全民参与、声势浩大的创建平安广东工作,还是与广大劳动者息息相关的工资支付条例,其决策出台的背后,都有过专项法治调研的部署。这些专项调研实施的主体是省法学会,作为广东依法治省的智囊团和思想库,在最近5年时间里,省法学会接受的专项调研约10个,其中5个专项调研成果成为了决策参考。


  重大决策出台,法治调研先行,在法治中国的当下,已经成为广东依法治省实践中的一条新路径。昨日,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幕。开幕式后,省法学会进行了换届选举,省政协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,新当选的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说,新一届法学会面临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形势,实属机遇大好,任重道远。他指出,省法学会要在省委、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,继承和发扬第七届和历届理事会的好传统、好作风和好经验,与全省广大法学、法律工作者协力同心,积极投身法治广东建设,继续开创我省法学工作新局面。


  梁伟发对省法学会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点建议。第一,政治方向要更加坚定。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。第二,工作目的要更加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。要在“广东特色”上做文章、下功夫;要勇于实践,进一步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;要敢于担当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不断增进人民福祉。第三,工作机制要完善创新:创新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机制;创新区域性法学交流合作机制;创新法治宣传长效机制;创新法学人才成长激励机制;创新信息宣传工作机制;创新地市法学会组织建设机制,完善会员管理和服务机制。第四,队伍建设措施要更加过硬。要加强领导、提升能力、锤炼作风,不断提升我省法学会能力水平。


  ●南方日报记者 陈捷生 徐林


  组织专家调研服务大局


  2012年,创建平安广东工作大幕拉开。然而,平安毕竟是个相对抽象的概念,涵盖了方方面面,从何下手,考验智慧。为配合省委、省政府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决策部署,工作全面铺开之前,省法学会法学专家学者专题调研组分成两个小组,分别于当年6月下旬赴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阳江、肇庆等市调研,最终形成了一份《“创建平安广东法治保障”调研报告》(下称报告)。


  报告指出了创建平安广东法治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,也有的放矢地提出了具体建议。比如,针对常态化管理和服务机制尚不完善,流动人口社情因素凸显制约创建平安问题,调研组建议着力制度建设、落实源头管控,降低公共安全风险,全面修改充实《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》;制定《广东省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条例》,加强对精神病、传染病、艾滋病人员等的服务和管理;通过地方性立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源头追溯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等机制。


  比如,针对城乡村居社区组织治理运作失范,种种利益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,调研组走访后提出实行社会合作治理,夯实平安基层建设前沿阵地根基。巩固基层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成果,适时制定《广东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条例》。规范基层“两所一庭”建设,妥善应对大部制改革对基层政法机构职能的冲击。规范城乡基层社区多元化治理机制,保障落实城乡村(居)民自治权和有序参与公共事务。依法保障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的枢纽作用,依法规范各类商会、学(研究)会、协会以及类似于同乡会、同学会、联谊会等种种社会组织的管理。


  该报告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论文二等奖,并为《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》的制定提供了参考意见。


  省法学会最主要的职能,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,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研究,为中心工作和大局提供理论支持;围绕建设法治广东、平安广东实践中遇到的现实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,为广东的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。在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看来,省法学会其实就是一个法治的专业智囊团,“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,重大决策出台由法治调研先行,也是广东依法治省的一条新路径”。


  统计数据显示,最近5年来,省法学会接受专项调研约10项,其中被作为决策参考的就有5项,除了《“创建平安广东法治保障”调研报告》外,还包括关注度非常高的欠薪条例法律对策调研、广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治保障专题调研等。


 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、秘书长陈瑞光透露,法学会目前正在组织撰写发布《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》,及时总结广东地方法治建设的进展。现已完成修改稿,近期将定稿正式出版发行。此项工作将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,逐年推进。


  法治调研破解政法难题


  省法学会的另一项职能,是围绕广东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调研,为破解政法难题、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决策参考。近年来,省法学会屡有佳作:为配合广东打击恶意欠薪逃匿不法行为,省法学会与省委政法委共同组成“恶意欠薪逃匿法律对策”调研组,同时邀请港澳法学、法律界专家学者进行座谈,了解借鉴港澳在处理和打击恶意欠薪逃匿违法犯罪的立法、执法和欠薪保障制度,调研成果报送有关部门;为配合“三项重点工作”和“平安亚运”等中心工作,举办了“广东省三项重点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”、“广东省打击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研讨会”;组织法学专家开展禁毒执法工作、“创新社会管理,促进反腐倡廉”和“外来人口社会管理与服务”等专项调研活动。


  “除了上级部门交办的调研任务之外,法学会自身也会有意识地挑选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展开调研,做好服务。”薛晓光说。


  前个阶段,医患纠纷成了群众关心的热词,针对医患纠纷突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现状,省法学会先后组织了“依法处置医患纠纷研讨会”、首届“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”、“第二届南方医事法学高峰论坛”,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“法律进医院,医事进法院”、“医疗审判要法、理、情相统一”等观点和办法。


  为了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,提升法治社会舆论正能量,省法学会还组织了一支近30人的专家学者、律师、新闻记者“社会热点法治评论员”队伍,召开专题会议,明确开展社会热点法治评论的目的、意义、做法和要求。


  理顺管理体制寻新机遇


  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。早在2000多年前,管仲就说过:“凡法事者,操持不可以不正,操持不正,则听治不公。听治不公,则治不尽理,事不尽应。治不尽理,则疏远微贱者无所告诉。事不尽应,则功利不尽举。功利不尽举则国贫。疏远微贱者无所告诉,则下饶。”


  为拓展内地与港澳地区法学交流,打造一支尖兵队伍,由广东省法学会发起,联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和澳门大学法学院每年举办一次“粤港澳法学论坛”,目前已成功举行了5届。卫生法学研究会举办的首届“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”,婚姻法学研究会举办的“海峡两岸家事调解制度学术交流会”,财税法学研究会举办的“第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”,港澳台法学、法律界知名人士都积极地参与了活动,进一步拓宽学术视野。


  粤港澳法学论坛与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成功对接,实现了法学研究平台与机制创新。2013年第五届粤港澳法学论坛与第八届“中国?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”成功对接,论坛以加强泛珠区域和粤港澳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和合作、探索“一国两制”实践途径、法律合作和司法协助等问题以及“泛珠三角市场一体化与投资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法律问题”、“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的政策法律冲突与协调”、“泛珠三角户籍制度改革”等主题展开研讨,提出一批实操性较强的研究成果,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“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,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”进行有益的法学理论探讨,得到了中国法学会、省政府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等部门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。


  如今,市(县、区)法学会的建设也有了新的突破,各地法学会的建设推进有如雨后春笋,且卓有成效。广州市法学会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咨询与论证,先后为11部地方法规提供咨询,并提出立法建议;珠海市法学会出台了《珠海市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;汕头市法学会每年都围绕当地中心工作,开展相关主题征文活动并举办研讨会;广州、东莞、中山等市法学会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法学会征文活动,成绩斐然……


  陈瑞光透露,下一步,省法学会还将组织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,继续开展“广东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”评选活动、“优秀法学研究成果”评选活动;建立法学人才库。更好地凝聚智慧,团结力量,培育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,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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